公共部门雇员:新的纪律准则和解雇

根据提交给议会的内政部新法案,公共部门雇员将面临新的纪律处罚和可能的解雇。
其中,连续两个评估期拒绝评估可能导致解雇。该法案题为“公共部门雇员纪律法改革……”,将于7月24日提交主管议会委员会处理。
新的纪律处罚包括剥夺工资增长、取消工资增长以及禁止担任部门负责人。此外,未经许可从事有偿工作或从事与公务员身份不符的工作可能导致永久解雇。
纪律处罚包括:
- 书面谴责
- 最高12个月工资的罚款
- 剥夺工资增长
- 取消工资增长
- 剥夺晋升权
- 剥夺参与部门负责人选拔过程的权利
- 降级
- 暂时停职
- 永久解雇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纪律委员会由国家法律委员会的官员组成,负责行使纪律权力。
该法案的目的是:解决纪律程序中的延误问题,为在埃夫罗斯的服务提供激励,并允许将雇员调到中央政府机构。
内政部长Thodoris Livanios表示,该法案旨在加快纪律司法的管理和公共行政部门的顺利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