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纳卡:更严厉的浪费水处罚

拉纳卡区自治组织 (EOA) 宣布,根据《节约用水(特别措施)法》(N.1/1991),将对浪费水的行为处以更严厉的处罚。
庭外罚款从 51 欧元增加到 85 欧元,付款期限为 30 天。如果未付款,罚款将增加 50%,并额外给予 15 天的期限。如果在 18 个月内重复违规,罚款将增加到 150 欧元。
EOA 拉纳卡的授权团队将对拉纳卡市和地区的场所进行检查。员工有权进入任何场所或财产(住宅除外)进行检查。
EOA 拉纳卡呼吁市民在使用水时表现出责任感,以避免夏季期间的供水中断。
(ΚΥΠΕ/ΣΧ/ΓΒΑ)